全民反诈,你我同行。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财产安全,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,让我们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,谨防上当受骗!请您认真阅读学习以下相关内容,在生活中擦亮眼睛,谨防诈骗!
诈骗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2021年7月14日,反诈预警短信12381正式上线,首次实现了对潜在涉诈受害用户进行短信实时预警。如果收到来自12381的短信,请保持高度警惕!
刷单类诈骗:骗子通过各类网站、微信群、QQ群、短信等发布刷单赚佣金的广告,在受害人上钩后,以刷一单低价的商品作为幌子,快速将承诺的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。 按此流程操作一到二次后,逐渐获取受害人的信任,骗子在赢得信任后,要求受害人继续网购刷单,以刷单商品单价越高佣金越高为诱饵,诱使受害人投入更多的本金。此时,骗子开始找各种理由拖延兑付本金和佣金,以各种系统卡单、转账延迟、账户冻结等理由让受害人继续加大投入,最终造成大额财产损失。 网络交友诱导赌博、投资类诈骗:骗子通过微信、QQ、网络等方式交友,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,取得受害人信任后,以能够获取网上购买彩票、投资理财等平台的后门,可以轻松赚钱为由,引诱受害人投资。起初受害人能获得利益,当受害人信以为真,并大量投入资金后,犯罪分子便会拉黑受害人,平台也无法登录。 用微信、QQ冒充老板或亲友类诈骗:骗子通过技术手段盗取或模拟他人QQ号码、微信号等,然后以该账号主人的身份登录,通过留言、播放视频、聊天录像等方式,以生病住院、出事借钱、要求公司财务人员转账等理由让对方转账,实施诈骗。 冒充网购客服退款类诈骗:骗子冒充各种商家,如淘宝、京东、共享单车、银行等的客服人员,以商品不合格或系统维护交易未成功需要退款为由,诱骗受害人登录犯罪分子搭建的钓鱼网站,获取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,骗取交易验证码,进而转走卡内资金。 骗子通过制作虚假网页,搭建虚假交易平台,以高回报、高收益诱使受害人投资所谓的贵金属、期货、现货、理财产品等进行虚假交易,进而将被害人投入的资金转走,导致被害人被骗。 虚假购物消费类诈骗:骗子通过各种电商平台、聊天软件低价售卖物品,引诱被害人上当,在被害人付款后,将被害人拉黑。疫情爆发期间,全国各地涌现出的口罩、额温枪类诈骗案件,基本上都属于该类型诈骗。 代办信用卡、贷款类诈骗:骗子通过网站、贷款APP、电话来电,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贷款快速办理信用卡信息,称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方便,而且利息低、额度高、无抵押、无需担保、放款快,以此忽悠借款人上钩;借款人信以为真后,骗子会以提前收取手续费、保证金、利息、办卡费、服务费、解冻费、资料费、包装费、会员费等各种由头要求借款人转账,当借款人将钱款打入骗子提供的账户后,骗子完成一轮骗局便消失了。 冒充公检法机关类诈骗:骗子冒充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的工作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,以涉嫌贩毒、洗钱、信用卡恶意透支、被他人盗用身份证后注册公司涉嫌犯罪等理由对被害人进行恐吓,并出示假的“通缉令”,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,之后再以没收受害人全部银行存款相威胁,索要被害人银行卡账号、密码或者要求被害人将个人全部资金转到“安全账户”接受审查,受害人如果照办即被骗。 冒充军人采购类诈骗:骗子冒充部队采购人员,谎称要购买某种指定商品,需要受害人帮忙订货,共同赚取差价,当被害人联系好骗子指定的商家并垫付货款后,骗子随即消失,导致被害人被骗。 1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。在银行办理业务、购车、购房时,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。要避免个人资料外泄,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尽量不要在ATM机上操作,应到柜面直接办理。 2、加强与警方的配合。遇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,应沉着应对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及时提供对方账号等线索,协助警方破案。在接到此类信息、电话时,也要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,提供破案线索。 3、多作调查印证。接到培训通知、银行卡升级和招工、婚介类的电话,要及时向本地相关单位或亲临其办公地点进行咨询、核对,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。培训类费用一般都是现款缴纳或者对公转账,不应汇入个人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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